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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推动公共资源交易等全流程数字化运行

信息时间:2022-06-29 14:24:34    阅读次数:    信息源:本站原创    分享


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明确以信息化平台固化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推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资源交易等全流程数字化运行、管理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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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强调构建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加快推进数字机关建设,提升政务运行效能。其中要求提升辅助决策能力。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机制,统筹推进决策信息资源系统建设,充分汇聚整合多源数据资源,拓展动态监测、统计分析、趋势研判、效果评估、风险防控等应用场景,全面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提升行政执行能力。深化数字技术应用,创新行政执行方式,切实提高政府执行力。加快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内部办公、机关事务管理等方面共性办公应用水平,推动机关内部服务事项线上集成化办理,不断提高机关运行效能。提升行政监督水平。以信息化平台固化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推动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资源交易等全流程数字化运行、管理和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优化完善“互联网+督查”机制,形成目标精准、讲求实效、穿透性强的新型督查模式,提升督查效能,保障政令畅通。

《意见》还明确大力推行智慧监管,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支撑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以有效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以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管精准化水平。加强监管事项清单数字化管理,运用多源数据为市场主体精准“画像”,强化风险研判与预测预警。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建设,根据企业信用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强重点领域的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数字化追溯监管。以一体化在线监管提升监管协同化水平。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构建全国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推动监管数据和行政执法信息归集共享和有效利用,强化监管数据治理,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监管,提升数字贸易跨境监管能力。以新型监管技术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充分运用非现场、物联感知、掌上移动、穿透式等新型监管手段,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强化以网管网,加强平台经济等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全面提升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能力。

此外,《意见》要求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规则,完善数据要素治理体系,加快建立数据资源产权等制度,强化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推动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完善数据产权交易机制,规范培育数据交易市场主体。规范数字经济发展,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公平竞争监管制度,营造规范有序的政策环境。不断夯实数字政府网络安全基础,加强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数据的安全保护,提升全社会网络安全水平,为数字化发展营造安全可靠环境。积极参与数字化发展国际规则制定,促进跨境信息共享和数字技术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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