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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政采磋商(货物)2019-244号]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信息时间:2019-09-16 14:22:35    阅读次数:    信息源:本站原创


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实验室建设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依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拟对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实验室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青政采磋商(货物)2019-244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额度

20万元(人民币)

项目分包个数

1个包

采购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公告发布时间

2019年9月16日

网上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2019年9月17日起,至2019年9月23日止,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升级后的平台上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下载的“磋商文件”以澄清确定后的版本为准)。

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前按项目采购预算额度的2%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数额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上确定的数额为准)

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西宁市建行城西支行   

帐号:63001373637050017540

缴费方式

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详见青海政府采购网《关于对参加我省省级政府集采活动的投标单位实行网上缴费的通知》。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及投标方式

本项目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升级后的平台上提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提交的,将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活动。不需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

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9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

2019年9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海湖新区海晏路75号地矿综合写字楼15楼)。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

采购单位:青海师范大学

联系人:葸女士

联系电话:0971-6303254

集中采购机构及联系人

集中采购机构: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971-6136730

网址:www.ccgp-qinghai.gov.cn

邮箱地址: qhzfcg@126.com

其他事项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办理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投标的相关手续,具体请点击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通知》,并与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的技术支持单位——青海公采数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地址:青海省西宁市生物园区经四路26号孵化楼3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971-8224398

财政监管部门及电话

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6145505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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