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培训中心景观喷灌改造、西楼办公室楼装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培训中心景观喷灌改造、西楼办公室楼装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GXTC-CZ-C-1941058)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委托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就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培训中心景观喷灌改造、西楼办公室楼装修改造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培训中心景观喷灌改造、西楼办公室楼装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1.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3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技术规范书
1.4计划工期:详见技术规范书
二. 磋商内容及专用资格要求: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专用资格要求 |
1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培训中心景观喷灌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 57 | 1、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单位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 3、投标单位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近三年(从2016年8月1日起至今)具有类似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5、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
2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培训中心西楼办公室楼装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 188 | 1、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单位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 3、投标单位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业绩要求近三年(从2016年8月1日起至今)具有类似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5、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
三.通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在近三年内应答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应答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应答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注: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标段,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2、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售卖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于2019年8月28日至2019年9月3日下午17:00,进入“国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guocai.cppchina.cn)在线报名和售卖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最新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报名资料文件(详见4、报名时所需资料)】(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线上支付标书费→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申请开票。
平台联系电话:010-56027670、0471-6946563 (周一~周五9:00-17:00)
(2)报名单位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登录“国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39.97.6.153:8088/login?cloudid=102)”,注册并完善资料后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华侨酒店18楼验核资料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须知详见:http://zfcg.nmg.gov.cn/introxzzq/9487.jhtml)
3、代理公司详细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602室
4、报名时所需资料: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接收)
(1)报名表;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4)企业资质证书;
(5)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6)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证明:合同扫描件;
(8)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9)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应答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采购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察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应答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应答人所在地地方检察院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需提供应答单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
(10)应答人需提供应答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
(11)应答人需提供应答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报告。
五、应答文件递交方式。
(1)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应答文件,电子应答文件请于应答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国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应答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应答文件恕不接收。
(2)应答人对网上递交的应答文件应加密。如果应答人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应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或远程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应答文件。
六、文件上传时间及截标时间: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19年8月28日~2019年9月9日上午09:00
首次报价及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9月9日上午09:00
七、解密方式及磋商地点:
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提前45分钟抵达会场,于2019年9月9日上午09:00进行应答文件及首次报价解密,届时请应答人代表持上传文件时所用的电脑、应答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身份证原件到达现场,在现场用所带电脑准备参加应答文件解密。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应答文件将不予受理。
八、投标保证金及招标费用:
(1)所有应答单位都必须交纳竞争性磋商保证金(不接受银行保函),竞争性磋商保证金金额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中对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的相关要求。各应答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存入的竞争性磋商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2)采购费用:为保证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采购活动所需费用的一部分,由成交单位缴纳服务费,收取办法参照内工建协(2016)17号文件执行。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竞争性磋商,每标段每家应答单位需(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上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投标服务费200元.
(4)成交单位需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部门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千分之一收费标准计取。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信息: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 2000 0181 9100 0311 31
开户行行号:304191001951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产权交易网》(http://www.nmcqjy.com)、《国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guocai.cppchina.cn)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602室
邮 编:010098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471-4361962
邮 箱:gxzb_sp@163.com
廉洁监督邮箱:nmdlzbgl@163.com
招商银行(只限于存入标书款和服务费)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号:4719 0141 0210 601
招商银行(只限于存入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户 名 称: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号:4719 0141 0210 905
国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8月28日
附件1:报名表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标段号 | |
应答人名称 | |
邮编 | |
应答人详细通讯地址 | |
联系人 | |
手机 | |
固定电话/传真 | |
E-mail(电子邮箱)(务必填写准确) | |
应答人开票信息表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 |
国税局备案的地址 | |
国税局备案的联系电话 | |
国税局备案的银行开户行名称 | |
国税局备案的银行开户行帐号 | |
报名资料附件 | 1.我公司改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各应答人在报名时填写有效电子邮箱,以便于接收增值税电子发票,具体事项见磋商文件《标书款电子发票的说明》。 2.填写的增值税涉税信息内容必须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认定时(或后续进行信息变更时)于国税局备案的信息一致。 3.若贵单位于我公司完成上述信息登记后进行了相关信息变更,请于办理国税局信息变更后至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票前,凭更新后的证明文件至我公司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因贵单位未及时提供更新信息或提供信息有误而造成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等问题,由贵单位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