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EDS-2021-18]鄂尔多斯电业局2021年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作业服务采购公告
信息时间:2021-04-08 18:02:58 阅读次数: 信息源:本站原创
鄂尔多斯电业局2021年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作业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EEDS-2021-18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鄂尔多斯电业局2021年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作业服务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电业局物资供应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2021年中小修费,项目出资比例100%。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鄂尔多斯电业局2021年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作业服务采购;
2.2采购范围:鄂尔多斯电业局2021年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作业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2.3标段划分:共5个标段,
标段1(输电管理一处无人机巡检作业):140.6000万元;
标段2(输电管理二处无人机巡检作业):130.7000万元;
标段3(乌审分局、鄂前旗分局无人机巡检作业):151.2280万元;
标段4(杭锦分局、鄂托克分局、棋盘井分局无人机巡检作业):146.1460万元;
标段5(输电管理一处、达供分局、伊供分局无人机巡检作业):111.8260万元。
2.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2月31日;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户信息证明。
3.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信誉要求:
(1)供应商在近三年(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国内招标活动、合同履行、服务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2)近年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供应商名单;
(1)供应商在近三年(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国内招标活动、合同履行、服务过程中,无不良记录;
(2)近年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知》的规定,未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供应商名单;
(3)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显示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中电联关于发布第一批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通知》(中电联评询[2018]331号文)、《中电联关于发布第一批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通知》(中电联评询[2019]111号)、《中电联关于发布第二批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通知》(中电联评询[2019]194号)、《中电联关于发布第三批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通知》(中电联评询[2019]281号)、《中电联关于发布第五批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中电联评询[2020]137号)和《中电联关于发布第六批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的通知》(中电联评询[2020]246号)的通知的失信名单中。
6.供应商须出具有效的投标真实性承诺书。
7.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中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采购项目中投标,母子公司不得相互借用任何资质、业绩。
8.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专用资格要求:
标段1-5专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近年(从2018年1月至今)且连续两年内蒙古地区独立申请空域并获得空域批复;(提供空域批复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供应商作业服务人员必须持有民航局颁发的有效多旋翼无人机视距内驾驶员或超视距驾驶员执照,且不少于10人;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以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6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
(3)近年(2018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输电线路高海拔地区(高海拔指业绩所在地平均海拔1000米以上)累计不少于2000基杆塔无人机巡检服务类业绩或配电线路高海拔地区(高海拔指业绩所在地平均海拔1000米以上)累计不少于10000基杆塔无人机巡检服务类业绩。(投标供应商提供合同和配套的中标通知书和对应的发票,同时提供相关业绩的官方查询路径)
四、限中规则
注:本次招标项目限中规则:投标人可以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限中一个标段。按标段顺序(如:1标段、2标段、3标段......)在前面标段中标的投标人继续参与后面标段的评标,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五、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每套售价:本项目不收取采购文件费。
5.2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1年4月08日至2021年4月13日下午17:00,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http://guocai-impc.cppchina.cn)→供应商登录→“报名管理”在线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在报名管理界面查看最新采购项目→供应商报名提交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平台联系电话:400-9913-966 平台QQ服务群:696541095。
(2)报名单位须凭企业数字证书(CA)办理项目后续电子投标事宜,之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http:// guocai-impc.cppchina.cn)”办理CA。平台为所有供应商提供了线上办理CA的业务功能,用户注册审核通过后,使用“平台服务-->商城”功能进行CA和电子签章的在线办理。
5.3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报名需上传下列有效证明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注:请按照顺序将所有报名资料的扫描件放到一个PDF文件内,只上传一个PDF文件即可,上传时文件夹命名为所投标段编号+公司名称,出现未按照规定上传、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具体如下:
(1)报名表(详采购公告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采购公告附件2);
(3)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户信息证明;
(5)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扫描件一份;
(6)符合采购公告资格要求的财务、信誉承诺书、投标真实性承诺书扫描件(详见采购公告附件3、4);
(7)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的相应资料;
(8)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材料。
(9)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1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显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截图;
(11)“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显示供应商和其法定代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12)供应商满足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
A、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B、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中标人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以上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必须逐页加盖单位(鲜)公章。如发现提供报名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不予接受其报名。
D、为保证供应商顺利报名成功,请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上传报名资料,如因供应商上传报名资料距报名截止时间不足一小时,且资料审核未通过后未能及时上传更正报名资料,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供应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发生不良行为被处理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六、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方式。
6.2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6.3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投标时使用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
6.4依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性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性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性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性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性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七、截标及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1年04月08日~2021年04月16日上午09:00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4月16日上午09:00
商务技术经济标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6日上午09:00
商务技术经济标解密时间:2021年04月16日上午09:00~2021年04月16日上午9:30
八、操作流程及截标开标地点
1、开标前签到流程:
进入【网上开标】菜单→进入开标厅→点击“点此签到”按钮→点击右上角“签到”按钮→自动在签到表加盖法人章→最后点击“保存”按钮。
2、远程解密流程:
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在“网上开标”界面,点击“进开标厅”按钮,在该界面进行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届时请持上传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提前30分钟等候在电脑前准备参加文件解密(供应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3、解密后报价确认流程:
进入【网上开标】菜单→进入开标厅→点击“点此签字”按钮→点击右上角“签字“按钮→自动在签到表加盖法人章→最后点击“保存”按钮。
4、二次报价流程:
进入【网上评标】菜单→进入“应答室”→“点此报价”按钮→填写报价→提交
报价确认表签字→进入“应答室”→“点此签字”按钮→点击右上角“签字“按钮→自动在最终报价记录表加盖法人章→最后点击“保存”按钮。
5、远程协商流程:
供应商不需到达评审现场,专家可通过远程方式与各供应商进行视频协商。
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等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解决(QQ群:696541095,周一至周日,8点30至20点30时),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确认响应文件的,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室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日兴大厦7楼开标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http://guocai-impc.cppchina.cn)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十、投标保证金及采购费用
10.1投标保证金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相关要求。
10.2采购费用: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缴纳,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相关要求。
10.3电子交易服务费:成交单位需缴纳电子交易服务费,成交金额大于50万需缴纳800元/标段/次,成交金额低于50万需缴纳500元/标段/次,电子交易服务费缴纳方式为现金或公对公转账。
注:内蒙古网佳电子交易平台汇款信息
单位名称:内蒙古网佳招标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有限公司
账 号:0602004109200022157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军区支行(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代理机构名称及开标日期)
开票联系电话:0471-3261228
邮箱地址:wjzbcw@126.com
10.4平台使用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采购,每标段每家供应商需(在下载采购文件后,上传响应性文件前)在线向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缴纳电子投标服务费300元/标段/次。
注:供应商应承担其响应性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异议受理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投标采购过程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联系人:王璐,联系电话:0477-8594747,邮箱:1447769351@qq.com。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投标采购过程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联系人:王璐,联系电话:0477-8594747,邮箱:1447769351@qq.com。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电业局物资供应中心
联系人:赵伟
采购单位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康巴什新区
联系电话:0477-8598759
采购代理机构: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和效家园A区11号楼2单元403室
联 系 人:李知达
电 话:13947718952、15947272021
电子邮件:nmgzyxt@126.com
2021年04月08日
附件1
投标报名表
招标编号/标段编号: | |||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 | |||
报名单位全称: | |||
报名联系人; | 报名联系人电话: (保证电话畅通) | ||
电子邮箱: | |||
特别提示: 请认真填写以上信息确保信息完整无误,如因投标单位填写信息有误导致其投标失败的任何后果及损失投标单位自负。 投标单位授权人代表或法人:(签字)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
附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姓名)系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_____(项目名称)_____(标段名称)响应性文件,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人身份证明
供 应 商: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
附件3:财务信誉承诺书
致: (采购人) :
我方在此声明
1、我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近年( 年至今)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近年( 年至今)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材料质量问题;
③近年( 年至今)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有不良行为,有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和停止投标等不良行为记录。
④供应商在近三年(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国内招标活动、合同履行、服务过程中,有不良记录;
⑤近年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上级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处于处罚期内。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通知》的规定,列入最新发布的不良供应商名单。
2、近年(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我单位如果存在下列情形的,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赔偿采购人的损失部分、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处罚等后果:
①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②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③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④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⑤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⑥要求更改采购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⑦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
投标真实性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1、我公司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且公司资格条件符合本次服务项目的要求,同时具备按服务要求完成项目的能力,并在此承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的资格文件、证明文件、陈述内容、资料等均真实可信,未弄虚作假。
2、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隐瞒,也不存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若我方中标,经查实我方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及投标文件内容不真实,存在伪造、虚假、隐瞒、欺诈等行为的,我方愿意按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4、 (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注:未提供《投标真实性承诺书》或内容格式不符合招标要求的,评审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后附表:
标段 | 名称 | 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预算.元) | 合计(预算.元) | 项目单位 | 采购方式 | 服务期 | 资金来源 | 备注 |
标段1(输电管理一处无人机巡检作业) | 2021年输电管理一处220kV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作业 | 详见明细 | 基 | 2812 | 500 | 1406000 | 生产技术处 | 询比采购 | 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2月31日 | 2021年中小修费 | |
小计 | 1406000 | ||||||||||
标段2(输电管理二处无人机巡检作业) | 2021年输电管理二处220kV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作业 | 详见明细 | 基 | 2614 | 500 | 1307000 | 生产技术处 | 询比采购 | 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2月31日 | 2021年中小修费 | |
小计 | 1307000 | ||||||||||
标段3(乌审分局、鄂前旗分局无人机巡检作业) | 2021年乌审分局、鄂前旗分局35kV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作业 | 详见明细 | 基 | 6874 | 220 | 1512280 | 生产技术处 | 询比采购 | 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2月31日 | 2021年中小修费 | |
小计 | 1512280 | ||||||||||
标段4(杭锦分局、鄂托克分局、棋盘井分局无人机巡检作业) | 2021年杭锦分局、鄂托克分局、棋盘井分局35kV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作业 | 详见明细 | 基 | 6643 | 220 | 1461460 | 生产技术处 | 询比采购 | 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2月31日 | 2021年中小修费 | |
小计 | 1461460 | ||||||||||
标段5(输电管理一处、达供分局、伊供分局无人机巡检作业) | 2021年输电管理一处、达供分局、伊供分局35kV架空输电线路无人机巡检作业 | 详见明细 | 基 | 5083 | 220 | 1118260 | 生产技术处 | 询比采购 | 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2月31日 | 2021年中小修费 | |
小计 | 1118260 | ||||||||||
合计 | 680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