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采采购电子商城
一、 系统简介
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是指事先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统一确认中标供应商及其所供产品的品牌、价格、供货期限、服务承诺等内容,用协议的形式加以明确,各采购人在协议范围内进行采购的一项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通用商品采购行为,减少重复招标,降低采购成本,方便采购单位,提高采购效率,再借鉴国际惯例和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2002年开始进一步改进采购办法,实行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
网上商城是政府采购的一种创新,是互联网+政府采购的产物,他解决了政府在集中采购货物和服务中存在的价格高、品种少、效率低等采购问题。它是通过网购模式,为政府单位提供采购服务的一种新型采购模式,政府采购主体可以根据自己实际需求,通过互联网获得采购的服务。网上商城的建成,解决了协议供货部分产品价格虚高、送货效率较低、特供专供等老大难问题,是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新的表现形式和有益补充。
二、 系统功能
1. 商城首页
平台能够支持多个采购中心在同一个平台开展业务,并相互独立,首页按照页顶工具状态栏,页面中部根据分类和平铺的方式显示政府采购品目,中下部按楼层显示热门商品品目商品。 用户登陆后,如果是采购中心、供应商可以快速切换到管理后台。
2. 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书
采购人可以在交易系统录入计划书,根据采购方式及金额参数,系统将计划同步推送到电子商城。未使用过的采购计划,采购人可以回退到交易系统,采购人可以根据情况将采购计划标记为完成。
3. 订单管理
订单管理是采购人、协议供货商、采购中心三方基于商城采购业务的载体对象管理,包括本文中提及的5中订单类型。
4. 收货地址
采购人可以维护维护多个收货地址,系统提供设置默认地址功能,当采购人发起一笔采购订单,系统将默认地址填充到采购订单上,采购人也可以选择其他地址作为当前订单的收货地址。
5. 我的收藏
采购人可以将有购买意向的产品通过收藏功能添加到“我的收藏”列表,可以通过“我的收藏”快速打开商品。
6. 购物车
采购人可以通过品目定位、商品搜索等方式定位查找需要的商品添加到购物车,从购物车中发起直购或者议价流程。
7. 直购
直购流程跟电商购物类似,选中商品添加到购物车,提交确认订单。
8. 议价
采购人浏览商城中的商品,认为某个有意向购买的商品价格可以商量,可以跟供应商沟通,发起议价流程后,供应商根据沟通结果调整商品单价,提交给采购人确认,后续流程同直购流程。
9. 竞价
采购人购买一些配置稀缺上,在商城中找不到需要的商品,采购人可以发起一个竞价流程,提供该品目的所有供应商都会收到竞价单,供应商可以在截止日期对竞价单报价,采购人在截止报价后可以对系统根据价格从低到高的列表中选择成交供应商,当选成交供应商排名不是第一,必须输入选择理由。
10. 履约评价
采购订单完成后,采购人可对采购过程进行履约评价,考虑到用户如果购买的是电器类商品,收货的时候只能初步判定商品是否合格,可以进行一次评价,当使用半年、一年后商品有问题,同样可以再次提交评价信息。
11. 成交通知书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系统根据模板自定填充数据生成成交通知书。
12. 成交公告
13. 验收单和合同
三、 业务特点
1. 一个平台多个中心
荆门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按照一个平台多个中心的设计思路,根
据荆门市政府采购中心的要求,商城能够将荆门市本级、东宝区、钟祥市、沙洋县、漳河新区等五个采购中心的采购业务在一个平台运营,各个中心有自己独立的本地采购品目和本地的供应商,各个中心发布自己独立的通知公告,成交公告;独立处理各中心的投诉建议等。
2. 供应商分级管理
省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哪些厂商为政府采购供货厂商,厂商在商城中维护自己的协议代理商,厂商提供货源给协议供货商,协议代理商给采购人供货并提供售后服务。采购中心负责管理厂商,厂商负责管理协议供货商,形成供应商分级管理模式。
3. 文件模板生成
商城中的模板包括采购公告、成交公告、废标公告和成交合同等,系统可通过word模板制作相应的公告或合同模板文件,通过word模板替换技术将模板生成相应的公告或合同,根据业务需求,用户可以方便的修改或者替换模板文件。
4. 公告自动推送发布
采购人发布竞价单后,采购公告自动发布;采购人确认收货后成交公告自动发布;
竞价不足三个或采购人强制终止竞价后废标公告自动发布。系统通过接口定制将公告同时推送到采购中心网站等。
5. 电子签章、全程无纸化
电子签章是电子签名的一种表现形式,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操作转化为与纸质文件盖章操作相同的可视效果,同时利用电子签名技术保障电子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签名人的不可否认性。
商城中pdf签署业务文档(包括收货单、确认单和成交合同)的电子化签批和签署,再结合word模版替换技术,最终完全实现了政府采购业务的全流程无纸化管理。
6. 依法依规
根据财政部第18号部长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可以实行协议供货采购和定点采购,但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供应商必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所以,协议供货应该属于公开招标方式,其只是履行合同的方式不同而已,不属于其他采购方式。
一般由集中采购机构进行协议货物的公开招标,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由集中采购机构代表采购人与协议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协议供应商及其指定的经销商,协议产品的规格型号、协议最高限价、协议有效期限等。在协议有效期内,采购人可以直接选购协议产品,也可以与供应商进行谈判或询价在协议价格内确定供货价格,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7. 还权主体
商城采购活动中,采购人作为政府采购的需求方,商城赋予采购人更多的自主权利,充分尊重采购人的决定,采购人通过直购、议价、竞价和定点采购流程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系统记录采购人的选择理由即可。
8. 全程监管
采购中心作为商城系统的运营方,负责监管政府采购品目、管理生产厂商、采购商品上下架、监管所有的采购订单等,同时商城系统通过各类分析报表分析商城中的各类品目成交状况,协议代理商的履约状况等,政府采购执行计划书执行状况,投诉建议处理等,为采购中心实施商城全程监管提供系统支持。